我校被辽宁省综治委授予2008年度“平安校园” 荣誉称号

2009年05月08日 00:00 来源:保卫处

      2008年,我校综合治理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高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意见》(辽综治委发[2007]72号)和《关于2008年高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学校及周边治安办[2008]2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创建平安高校活动,认真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规范,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确保了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高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在全校各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于2009年5月,被辽宁省综治委授予2008年度“平安校园”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