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全部通过合格评估

2020年05月12日 16:51 来源: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公布了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所有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全部顺利通过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自我评估和随机抽评两个阶段,我校自2017年10月全面启动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于2018年11月按时完成全部12个学术学位授权点和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且自评结果均为“合格”。
2019年,辽宁省学位委员会对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抽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抽评,我校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通过抽评评审,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其余未抽评到的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以自评结果认定。
本轮评估过程中,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按照要求精心筹划、周密部署、高度配合、行动有力,较好地完成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本轮评估对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也明确了下一步加强建设和整改提升的重点。学校将以此评估为契机,把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和自我诊断作为常态工作,持续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为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