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组建大连市现代轨道交通工程研究中心

2006年10月25日 00:00 来源:现代轨道交通研究院

      依据《关于建设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2006年修订) 》精神,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大连市科技局对我校申报组建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进行评审,经研究,同意我校组建大连市现代轨道交通工程研究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采用备案制。第一步由牵头组建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申报备案材料;第二步由牵头组建单位依据备案内容组建项目法人,开展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当各组建方注册资金到位、且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以上,人员到位30%以上后,由项目法人申报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经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审核后,分别下达市财力补助资金计划和市科技项目计划,同时共同授予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