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车辆工程专业荣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批省级示范性专业

2007年10月30日 00:00 来源:教务处

    近日,我校车辆工程专业荣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省级示范性专业,专业负责人佟维教授。
 
    第三批省级示范性专业的评审是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示范性专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高校申报,专家组集中评审,省教育厅同意,共确定第三批省级示范性专业80个,其中本科40个,高职40个。
 
    我校车辆工程专业的前身为机车车辆工程专业,该专业一直是我校重点发展的特色及优势专业。早在1956年建校初期就设有该专业,为铁道部培养急需的机车、车辆制造等的高级技术人才,是铁道部所属高等院校中最早开设的专业之一。1984年1月13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机车车辆学科获得了我校第一个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我校机车车辆学科(现改称车辆工程学科)被原辽宁省教育委员会批准为省重点学科。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确定为“轨道车辆紧缺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