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职教职工增加薪级工资

2007年12月12日 00:00 来源:人事处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0号)文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我校符合条件的1332人在职教职工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调整住房补贴。此次调整人均增长29.71元,所涉及款项已列入个人十二月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