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玲同志被确定为
“辽宁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

2007年12月24日 00:00 来源:人事处
      近日,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辽宁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的通知》内容,我校陈洪玲同志被确定为“辽宁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培养周期为5年。省委宣传部每年为培养人选提供工作经费不少于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