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全校各二级单位进行认真自检的基础上,9月29日上午,校党委书记杨宝清、副书记刘玺明、副校长陈国恒和副校级调研员唐贺明等党政领导带领校办、总务处、国资处、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校产处、房建处、科技处、工会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对我校校本部、教学南区、西南路学生公寓等重点教学、生活场所和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校领导检查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检查组着重检查了校园机动车、道路管理等交通安全情况;校园周边治安状况;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食堂、饮用水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灭火器材配置、用火用电管理、防火巡查制度以及员工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的掌握等情况。
校领导检查教学南区安全工作
检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责任制度。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死看死守,做到万无一失,坚决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当场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谨防贻患成灾,确保“十七大”前后学校的安全稳定。
校领导检查西南路学生公寓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