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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10-20 16:36  来源:江苏人大网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安排,为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报告的相关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分别于7月和9月两次带领调研组赴南通、扬州、镇江、常州开展调研,实地考察当地乡村产业振兴情况,与当地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镇村负责同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基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并于9月上旬带队赴上海、浙江进行考察学习。调研组还赴苏州、盐城、泰州开展了专题调研,同时委托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调研,并请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供了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书面材料。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乡村产业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坚持把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不断夯实稳产保供促增收的产业基础。粮食产能不断提升,全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蔬菜、水产产量稳中有升,上半年全省蔬菜产量2848.4万吨,水产品总产量217.7万吨,同比分别增0.8%和2.3%。生猪产能加快恢复,截止7月末,生猪存栏989.1万头,已完成存栏考核目标任务的94.7%。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2019年全省新建350万亩高标准农田,受到国务院表彰。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9.1%,列全国第一,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6%。
  二是乡村产业形态不断丰富。各地依托乡村资源,着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特色产业发展有力,2019年全省有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160个,新增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9个,总数达144个。农产品加工业稳步推进,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983家,主营收入达到9925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启动开展“苏韵乡情”休闲旅游农业系列活动,上半年接待游客量达1亿人次,综合收入超300亿元。农村电商发展有力推进,今年1月至6月,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390亿元,同比增25.8%。
  三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大力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产业融合发展模式。融合主体不断壮大,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累计达到500个,带动3000多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抱团发展。融合发展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目前已有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5家,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40家。融合发展试点快速推进,实施中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试点县(市、区)达到26个,探索形成了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多功能拓展型等多种农村产业融合模式。
  四是农村创业创新活力有效激发。打造农村创业创新服务载体,搭建创业成就展示平台,不断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依托1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4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打造集聚创新有效载体。积极承办全国“双新双创”博览会和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组织举办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累计成功创建7个全国农村“双创”典型县、87个全国农村“双创”园区和9个全国农村“双创”孵化实训基地,全省从事农村“双创”人员超过40万人,涌现大批农村“双创”主体。
  五是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保障不断强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要素支撑。强化用地保障,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门出台政策,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调研中了解到,句容市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设用地指标逐年增加,2019年达到了116.2亩。强化资金扶持,聚焦重点领域,出台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对农业企业挂牌上市给予奖励,多渠道推动产业主体对接资本市场。加大项目融资推介,省农业农村厅与国开行、农发行等7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落实7000亿融资授信,支持重大项目贷款150多亿元。设立100亿元省级乡村振兴基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流动,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扶贫”,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二、乡村产业振兴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和基层反映情况看,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产业兴旺的目标、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业产业稳产保供面临较大挑战。虽然近年来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呈现持续提升态势,但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也面临着一定压力。一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近年来,粮食最低收购价下调,粮价下跌,而种粮成本不断上升,导致利润不断下降,挫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据省发改委农本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小麦、水稻亩净利润分别为-38.5元、234.3元,分别比2015年减少129.1元、303.8元,比2010年减少227.1元、482.5元。二是部分地区恢复生猪产能存在困难。调研中,苏南部分市县反映,要完成年度出栏量考核任务有较大困难,目前市场补栏成本高,生猪养殖企业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新建规模猪场又面临用地、环保等制约。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标准尚不明确、资金保障不足,建后管护还不够到位。我省大中型灌区灌溉保证率还不足80%,农田水利工程建、管、用三位脱节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今年以来,梅雨期偏长,降雨次数多、雨量大,部分地区粮食生产、水产养殖出现灾情。据农情调度,6月9日以来,水稻等秋粮作物累计受淹面积超过800万亩次。截止7月23日全省渔业受灾面积5.26万亩,经济损失约1.67亿元。
  二是乡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还需加强。部分地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动力不强、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主要表现在:一是乡村产业规划缺乏。一些地区对于当地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方向、目标、路径以及相应的促进和保障措施等缺少深入研究,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导致乡村产业发展松散随意,产业经营方式较为粗放,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二是区域之间产业同质化现象明显。部分地方对乡村主导产业的定位不明晰、特色资源挖掘不够深,产业产品雷同,缺乏个性特色。尤其是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普遍存在同质化现象。三是乡村产业竞争力还不够强。不少地方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仍以“大路货”为主,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水平不高,市场影响力不大。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农业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偏少并且创新基础较弱,产学研缺乏有效衔接,农机化先进技术与高端装备供需矛盾较大,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的层次还不够高。
  三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从各地调研情况看,经营主体弱、产业链条短、融合方式简单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经营主体总体实力不强。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总体上偏小,全省农业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超百亿的比例较低;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生产水平不高,经营效益偏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组织松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发育不够成熟,无法适应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冷链保鲜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需要。二是产业链延伸不够充分。从产地到餐桌的产业链条还不健全,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产地初加工意识不强,精深加工不足,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不高。基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农产品品质保障和流通效率。第三产业发展仍然不足,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能力不强,产业融合层次低,乡村价值功能开发不充分。三是平台载体建设有待加强。多地反映,农业园区缺乏大体量、高层次项目引领,产业集聚集约能力不强,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园区整体效益有待提高。此外,一些园区存在设施薄弱、规模偏小、产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园区运行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产业富民效果仍显不足。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还存在不少困难。一是农业产业收益不稳定。农业产业既要面对自然环境变化的风险,又要面对市场供求的波动。畜禽养殖户普遍反映,近年来畜禽养殖受动物疫病、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较大。有地方反映,蔬菜、水果、花木等农产品市场行情不稳定,有时存在丰产不丰收的现象。二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动力不足、联结不紧、作用不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水平还不够高,与农民联系不够紧密,带动能力不强。三是村集体带动增收能力不强。一些村集体乡村产业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收入来源不稳,多数依赖各项财政补贴,难以有效发挥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基层还反映,村干部领办合作社、集体农场等经济实体,参与生产经营管理,为发展产业做了很多工作,却不能领取一定的报酬,影响了村干部的积极性。四是经济薄弱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有难度。多年来,各方面政策集中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产业发展,产业扶贫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现全面脱贫后,如果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扶贫产业是否都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是乡村人才缺乏制约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才匮乏已成为当前发展乡村产业的重要制约因素。一是本土人才留不住。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或创业,农业从业人员多以50后、60后人员为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高素质年轻人占比较低,基层农技人员和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严重缺乏。村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的情况。二是外来人才引不进。当前,引进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激励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尚未完全打通,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在内部成员间相对封闭交易,对成员身份更趋于严格管理,因此缺乏对外来人才的吸引力。
  六是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困难较大。用地难仍然是焦点问题,调研中发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用地保障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政策知晓度不高。有关部门政策宣传力度不足,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滞后,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表示对政策不知情,未能及时利用政策申请产业发展用地。二是部分地方政府对乡村产业用地保障重视程度不够。与工商业用地相比,农村产业用地经济效益较低,不少地方政府更倾向于优先满足工商业用地需求,而忽视了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保障。三是项目落地制约因素较多。部分地区反映,虽然政策上给予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标倾斜保障,明确预留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但受空间指标制约,一些优质农业招商引资项目难以落地或审批。
  七是产业发展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仍需加强,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财政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的精准度及效率还不够高,基层反映,虽然省级加大了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但整合的面不够宽,权限不够明确,政策难以形成合力,希望给予县区更多的涉农资金整合自主权,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比例仍然偏低。二是金融支持还要进一步强化。虽然各方面均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但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破解,一些经营主体反映未能享受到今年出台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扶持政策,希望金融服务更加优质、普惠。三是农业保险覆盖不足。农业保险新型险种探索不够,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宽,没有真正发挥出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
  三、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
  乡村振兴首先是乡村产业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了更好地推动我省乡村产业振兴,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农业稳产保供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要坚持稳字当头毫不放松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工作。一是稳定粮食生产。要确保农田粮用,稳定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综合施策,提高种粮效益,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种粮效益下降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二是促进生猪产能恢复。针对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生猪养殖补栏成本高、资金压力大、新建猪场困难多等问题,省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拿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解决问题,同时督促各地加强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落地。三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统筹规划,明确建设标准,做好建后管护工作。
  (二)大力推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
  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着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以县为单位,结合地方实际,加快编制和完善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乡村产业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产业布局以及保障措施,有序发展乡村产业。二是做强特色产业。要根据乡村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条件,科学分析市场需求,充分挖掘和放大区域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明确产业发展方向,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多元化发展。三是推动产业集聚集群。科学规划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强化产业集聚和政策扶持,鼓励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跨区域联动发展,壮大一批规模集中连片、竞争优势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强的特色产业集群。四是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加强生物种业、智慧农业、农技装备、绿色投入品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优质、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农业品牌建设,鼓励地方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三)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把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方向,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质量。一是加强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合作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建议对在县域布局、有利于提高乡村产业集聚度、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社会服务组织,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市场信息、冷藏保鲜、冷链物流、加工营销等领域拓展。二是推动产业链延伸。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冷链物流设施、末端零售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加工、物流、储运、销售、信息服务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在推动二三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将产业尽量布局在县镇村,把产业链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三是推动乡村产业交叉融合。持续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休闲农旅新文化,构建全域乡村旅游新格局。适度放宽对民宿的消防设施要求,让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休闲农旅产业的有效载体。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中的运用。
  (四)扎实推进产业富民
  坚持把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建立谁联农带农惠农能力强享受扶持政策就多的政策导向,将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发挥村集体带动作用。鼓励村集体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盘活资产资源,为乡村产业发展奠定基础。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合作社、组建集体农场,发展乡村产业,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省相关部门要研究村干部通过领办合作社、集体农场等经济实体发展乡村产业,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能否领取一定的报酬的问题。深入推进“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因地制宜联合发展。三是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产业持续发展。统筹协调当前产业扶贫与将来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关系,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对于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地区,加强对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支持,鼓励当地村干部和能人参与到项目中积累经验、锻炼才干,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不断强化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支持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是强化乡村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省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激励,鼓励依托高校和职业院校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加大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发展空间、子女教育等现实问题,鼓励退休人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科技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创新。要紧扣产业发展需要,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及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培养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二是统筹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预留一定比例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省相关部门要指导地方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为乡村产业发展留好空间,实现村庄发展的优化布局。省相关部门要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新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和业务指导,切实做好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加强产业发展资金保障。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进一步优化提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主体、不同环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增强各类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发挥扶持引导的综合效应。强化金融扶持,支持地方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优化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抵押物范围,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建议省相关部门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金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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