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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10-20 17:25  来源:江苏人大网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社会委及早谋划安排,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省退役军人厅、信访局、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转业办有关工作情况介绍;组织到徐州、连云港等地调研,交流了解各地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广泛征集有关方面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是驻军大省、兵员大省、安置大省、优抚大省,也是双拥大省,涉军服务对象群体多、数量大、任务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机构建设、破解重点难题、谋划长远发展,全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明显。

(一)“三个体系”逐步健全。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牵引,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奠基启新、稳步发展。一是组织管理体系。按照省委机构改革部署,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顺利完成转隶组建,涉军事业单位整体划转,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设区市和各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序运转,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军休所、优抚医院、光荣院、培训中心等事业单位保障有力,“五级五有”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形成。二是工作运行体系。着力健全权责清晰、督导有力的工作落实机制,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纳入省对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列入省级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形成任务部署、督导检查、追责问责、整改落实工作闭环,高位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发展。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党委议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机制衔接,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军地之间探索推行相互支持需求“双清单”制度,改进创新双拥创建管理和检查考核办法,形成联动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政策制度体系。主动对接国家法规政策,配套制定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系列政策。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等20多项政策文件,编制完成《全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具有江苏特色的政策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二)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紧盯退役军人最关心、最期盼的事,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在接收安置方面,探索形成“阳光安置、积分选岗”及“特岗选拔”等直通车安置方式,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安置质量。近三年,高标准安置好11000多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5000多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000多名军休人员。二是在就业创业服务方面,出台鼓励引导退役士兵到村(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多家知名企业签订退役军人就业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开展全省“百城联动”专场招聘活动,先后举办招聘会1000余场次,参加人数22.4万人次。三是在军休和自主择业干部服务管理方面,两年多来累计接收安置军休人员1200余人,切实做到随退随审、即交即接。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开门办所、融入社区、购买服务,拓展保障渠道和服务内涵。平稳组织全省542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补发工作。四是在优待抚恤方面,分类分级开展拟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对象认定和审核备案工作,扎实开展残疾军人伤残辅具维护、配发等服务工作,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泰州市“泰尊崇”、常州市“优享通”、南通市“通通优”、扬州市为现役军人家庭购买商业意外险等优待服务项目惠及百万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广大退役军人的幸福度和满意率不断提升。

(三)工作特色逐步彰显。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以考核“指挥棒”引领推动工作创新,特色亮点突出。一是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注重密切军地军民联系,发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的牵引作用,依托专题会商、专项督办等推动双拥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全省各地高标准做好双拥创建工作,受到国家命名表彰的城市、单位和个人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持续打造“走边防看亲人”双拥品牌,支援边防部队改善生活设施,得到官兵高度赞誉。二是重点打造“戎耀今生”系列活动品牌。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微党课”授课竞赛、退役军人书画大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工程等系列活动,增强了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凝聚正能量、激发精气神。三是创新做好涉军信访维护工作。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老兵调解工作室”,邀请有威望的退役老兵作为志愿者,对来访退役军人做思想工作和政策宣讲,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身示人,引导信访退役军人合理解决诉求,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

二、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在调研中感到,全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是协同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职能衔接还不够到位,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政策执行尚未做到“一盘棋”,转业干部安置到不同地区和部门公务员(参公)岗位的安置标准、师团职转业干部的职级安排、随转随调家属安置等政策执行有待相对统一。三是退役军人保障法规政策制度还不配套、不完善,部分政策存在补丁化、碎片化问题,影响退役军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建设不够均衡,部分服务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不能及时对接掌握退役军人精准信息和实际需求,作用发挥还不到位。

(二)队伍整体力量有待加强。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来自多个部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程度较弱,业务素质有待高,服务能力有待加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需要。特别是部分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专职人员不足,经费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对服务保障各项政策不熟悉,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宽,开展工作缺乏有效性、针对性,影响退役军人整体工作水平。

(三)接收安置质量有待提高。我省军转干部接收任务重、安置压力大,一定程度存在接收安置人数多、师团职领导干部多、希望进入党政机关多和各接收单位有超编压力的“三多一超”现象,尤其在南京、无锡、徐州、苏州等军转干部安置量大的市较为明显,导致在安置岗位、确定职级方面与军转干部期望值存在差距。目前,我省转业干部安置和职级确定适用政策规定下线的情况较多,且对符合安置条件干部的职级确定也不够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转业军人的工作积极性。部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国有企业后,与服役期间的收入待遇有差距,生活水平受到一些影响。

(四)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全省退役军人整体数量较多,退役军人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多、时间跨度长、解决难度大。主要是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群体,要求重新安排工作、落实事业编制待遇;安置到企业的退休军转干部,要求解决“一个身份两种待遇”问题;个别“两参”人员档案资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缺失,要求享受“两参”定期生活补助问题。尽管这些问题或诉求尚没有政策支持,但问题客观存在,亟待依法依规、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力度,提高退役军人服务水平和保障质量,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一要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认识到《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部门大法,是一切退役军人工作的根本依据,地方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工作都要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准绳,切实将良法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的实际效能。二要尽早谋划制定《江苏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及时总结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践经验,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与我省实际结合起来,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组织论证,切实保证法规制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检视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方面的既有政策制度,及时清理与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不相符的政策规定,确保法律法规精神在全省一贯到底、没有死角盲区,逐步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

(二)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一要落实好安置政策,坚持从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出发,主动对接国家安置政策,完善转业干部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考核办法,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督导,强化法规政策执行的刚性和统一性,确保安置岗位数量和安置质量。二要构建就业创业扶持机制,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创业平台,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有利条件。三要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搭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数据采集应用,实现保障优抚、就业扶持等“一网通办”,提高保障工作效率和保障服务质量。

(三)切实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一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涉军信访积案,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压实“三个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手段,着力落实政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等再就业、“两参”人员身份认定、伤病残评定等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二要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工作,用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强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荣誉表彰体系和优待诚信体系,引导退役军人增强大局意识,力争做到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

(四)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履行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体责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在“一家主办,多家协助”的总体要求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退役军人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要加强军地联动协作,构建军地合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持续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尊崇优待军人的浓厚氛围。三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服务保障,尤其在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困难帮助上给予大力支持,逐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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