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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12-22 16:50  来源:江苏人大网

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有为、不断探索,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对照江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照广大教师的热切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要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央深改委《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在江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来抓,尽快制定“十四五”江苏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要抓住有利契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关于在2022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采取大动作,下定决心把我省部分地区教师编制中存在的无编可用、有编不用、有编难用、有编挪用、占编不教等问题突破掉。同时,完善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教师备案制管理制度,制定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非编教师尽快入编的实施办法,推出尽快解决非在编教师问题的有效措施。制定学校工勤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或通过增加编制解决的办法。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2020年底前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重点的要求,在县级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力度,强化省级财政对经济薄弱县(市)的保障,确保全省年底前把教师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师工资收入待遇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要把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二、着力培育“大先生”,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教师素质,师德为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要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促进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并提出了“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好教师标准。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培育“大先生”“好教师”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体制机制。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细化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全面落实高校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等关键岗位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在各级党委(党组)对高校巡视巡察以及各级政府教育督导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好对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重视程度层层递减问题。深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提升“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水平,建立新教师宣誓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将治理师德失范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建立师德状况定期调研和评议制度,完善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坚决从严处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等行为和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师生关系等方面的失范行为。

三、大力振兴教师教育,让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

“让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是民族复兴的希望所在。让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吸引优秀人才踊跃报考师范是实现江苏教育现代化的当务之急。要始终坚持以师范院校为主体,抓牢这个“基本盘”,制定实施师范院校办学层次提升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师范教育基地,建好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制定实施师范生生源提升计划,大力推广南通等市师范生“七年一贯制”、定向培养、提前录取、有编有岗、公费教育的做法,吸引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报考师范。进一步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明确师范院校招收师范生不得低于非师范生的占比要求。在师范院校及有关项目评审时,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要求,加快我省师范专科学校、幼儿师专升为本科院校的进度。转变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包括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教研教改等全方位的实践教学体系。制定中小学校接收师范生实习的奖惩措施,确保学校组队开展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的规定落到实处。在办好师范院校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成立教师教育学院、举办师范专业。推进地方政府、师范院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要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服务。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培养教师学习共同体,组织教育教学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要制定实施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规划,吸纳一批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成为职业院校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

四、尽快调整教师队伍布局,把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任务抓紧抓实

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是当前制约全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一要优化学科结构。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补足配优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教师,特别是体育、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适应新高考制度改革后的急需,抓紧解决化学、物理、地理、生物等学科教师紧缺问题。二要优化性别结构。解决好基础教育教师性别比失调、女教师占比过高、男教师普遍缺乏的问题。教育、人社、妇联等部门单位要重视这个问题的危害性和严峻性,尽快制定有利于男女教师平等入职的招聘改革办法,合理确定男女教师在各学段应占的比例。三要优化区域结构。尽快解决好苏北、苏中地区骨干教师严重流失问题。苏北、苏中地区要出台留住优秀骨干教师的优待政策。同时,要加强服务期管理,与晋升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骨干教师签订至少五年以上服务期的合约。省级层面要出台确保优秀骨干教师有序流动的引导管控办法,对违反服务期合约的即行取消其职称并纳入失信记录,对抢挖苏北、苏中地区优秀骨干教师的省内地区采取“挖一减二”的办法,即抢挖一个高级或特级教师,核减流入地两个高级或者特级教师职称(荣誉)名额。要改革学校定级评星的考核评价办法,取消抢挖者的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从根子上遏制到苏中、苏北抢挖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和生源的冲动。此外,要建立健全全省教师队伍结构变化的预判机制,对未来几年内我省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性别结构、区域结构以及学段结构、年龄结构作出科学预测,以增强教师队伍结构调整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五、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关键靠改革。要深化改革教师评价体系,坚决克服重分数轻素质、重教书轻育人、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要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优化教师招聘制度,增强教育部门特别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健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将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不合格人员要坚决退出教学岗位。二要建立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加强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奖勤罚懒,让不适合或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退出一线岗位。三要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要研究制定中小学女性高级教师延迟退休不占高级职称岗位的政策,不担任一线教学工作的,可以把退出的岗位让给年轻教师。要总结推广扬州市评选特级班主任并享受特级教师荣誉和待遇的经验,鼓励教师当好班主任。四要加强校长管理知识培训和能力提升。全面推开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推进教育家办学。同时,解决好校长等管理人员占用教学人员高级职称名额的问题。五要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教师、理解教师、支持教师、关心教师、爱护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优化教育生态环境,全面清理规范涉及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与评比活动,积极探索依法治理“校闹”机制,全力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在“双减”背景下统筹做好教师的减负减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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