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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调研切勿搞“网红打卡”和“快闪”
2020-06-16 09:47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阮泽早

  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或专委组织代表委员开展的重要工作监督活动,包括计划制定、活动组织、调研报告撰写、提出视察建议等。但是有的地方在开展视察、调研时,满足于听报告“照本宣科”,深入基层“雨过地皮湿”,落实意见建议“虎头蛇尾”;有些地方调研活动结束后,调研报告“不疼不痒”敷衍了事,听起来如“白开水”;有的地方不注意方式方法,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车接车送、威武壮观,摄影摄像、前呼后拥,好不热闹。

  针对视察、调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快闪”现象,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实施好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国家法律,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坚决克服“网红打卡”“快闪”现象,做到真调查细研究,真视察真建议,切实做好视察、调研监督工作。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要采取集中调研、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临时视察等多种视察、调研方法,结合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常委会阶段审议议题、特定工作需要统一安排相关工委、专委开展视察、调研,既要听汇报又要看资料,既要看现场还要问群众,既要看点又要看面,这样有助于代表委员直接了解选民的意见、建议、要求,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同时,常委会相关工委专委还可以采取灵活多样、“四不两直”方式进行视察、调研。实行“一竿子到底”,避免刻意的“样板”“线路”和“网红打卡”,以便于了解到真实情况,能够及时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助推政府工作的有效开展。

  提高报告建议质量。视察建议、调研报告要有理论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做到论有出处、言之有物。避免两个极端,一种是高唱“赞歌”,什么都好,做老好人,指出存在问题时“一带而过”;另一种是全盘“否定”,什么都不好,工作一无是处,满眼都是“他山之石”,建议意见满篇“高大上”,不接地气,联系实际少,不着边际,无法落地落实。视察建议、调研报告必须在遵从法律法规前提下,以人大的视野客观公正的态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政治站位要高、查找问题要准、立意要新、建议要可行,坚决避免“大而化之”“雾里看花”。

  注重工作落实成效。开展视察、调研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问题解决,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视察、调研过程中以及活动结束后形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一些广大群众急需解决并且在现实条件下能够解决的,要即刻解决;对那些需要“一府两院”或部门通过努力解决的,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限期解决;对列入跟踪督办的建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真监督、敢监督、善监督,敢于碰硬,善于叫真,切实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和政府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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