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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基层人大助力乡村振兴的几点思考
2023-03-10 09:57  来源:灌云县人大  作者:孔庆宇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乡村振兴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而其“主战场”无疑是“县”和“镇”。县镇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应当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下面,笔者结合灌云县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谈几点思考。

加大监督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政策执行

基层人大应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催化剂”。基层人大要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全过程,着力破解难题,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事前”要选好监督议题。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本地乡村实际,确定农业产业化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文明风尚等课题,运用专题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监督政府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堵点、难点、痛点,有力推动农村事业发展,让农村群众实实在在获得幸福感。

“事中”要提升监督刚性。基层人大代表不能直接解决问题,但是可以提出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在依法监督实践中,要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不打和牌、不做老好人,要直言不讳点出问题、一针见血指出症结所在,体现人大监督应有的硬气与担当,只有真抓实干,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事后”要追踪监督效果。要督促相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认真逐条予以落实并及时向县镇人大进行报告,组织代表对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启动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程序,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有效解决,压实监督工作的实效、建立后续跟踪反馈落实机制。

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沟通桥梁纽带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于最基层,威信高、能力强、肯干事的优势很明显,是农村的中坚、骨干力量,因而,加强对代表的宣传引导,积极鼓励代表参与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各项事务建设,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对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首先,要引导代表做乡村政策的宣传者。要抓好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素质,提高代表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识,并鼓励代表利用与百姓接触较多的优势,加强政策宣传,使农民群众在思想与行动上统一到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其次,要引导代表做乡风文明的模范者。人们常说,风成于上、俗形于下。作为人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对乡风文明必须起到标杆和模范作用。要带头监督制止歪风邪气,积极倡导文明新风,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和社会监督。特别是对于乡风文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于说服、敢于劝阻、敢于叫停,敢于同陈规陋习做斗争。

再次,要引导代表做乡村振兴的实践者。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模范表率作用,引导他们立足本行业和本产业,扎实工作,努力在乡村振兴建设事业中建功立业。

发挥能动作用,有效推动涉农法律落地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把种子条例等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检查纳入本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围绕乡村“五大振兴”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采取县镇人大联动监督、持续监督等方式,推动解决制约乡村振兴的突出问题。

组织开展专项监督。适时听取本级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专题询问,聚焦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农村地区派出所等基层站所建设等领域开展调研,提出审议意见,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大乡村振兴相关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对其中的重点建议由本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

加大涉农法律宣传。可以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深化融媒体运用,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田间地头、海港渔村等开展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运用法治力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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