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赌场

图片
    江苏人大网 > 新闻中心 > 特约评论 > 正文
用法治守护人民生命安全
2022-03-29 21:04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万鹏程

院前医疗急救是与时间的赛跑、与疾病的搏斗,是守护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面对世纪疫情,一头是常态化的疫情防控需要,一头是繁重的患者院前急救工作,如何承担起日常院前急救任务、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今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从2008年江苏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启用,到江苏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的连续实施,再到《关于加快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从各地实践看,南京市出台我省首部院前医疗急救地方性法规,明确救护车活动半径3至5公里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急救站、急救人员5分钟内出车;苏州市通过打造智慧急救平台系统,构建救护车“车联网”信息系统,实现对全市急救运行情况的实时展现;宿迁市举办院前医疗急救技能大赛,提高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院前医疗急救省级立法是对我省推进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政策措施的集成化、是对基层实践有益经验的法定化。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修改稿对相关责任实施了法定化:比如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如何设置、建设急救站(点);省、市急救中心应当履行什么职责;救护车的配备条件与使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经费保障的范围等,把政策文件中的工作要求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法律责任。

“鼓励”是此次二审中最大的变化。鼓励什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包括为有医疗急救需要的人员拨打急救呼叫号码、提供必要帮助以及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人员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等等。

院前医疗急救是一项专业性工作,但又是一项社会性工作,许多案例都说明,医疗急救有很强的突发性和时效性,既要通过建立网格化体系、减少交通障碍,压缩急救过程中的等待时间,也要让更多社会人员开展急救培训,建立更多专业志愿者队伍,去弥补专业急救人员到来前的空白。

当然,专业工作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去做,草案修改稿在加强急救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也突出了“鼓励”的内涵,包括建立急救医师、护士发展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薪酬保障、职称晋升等激励机制等,从而提高急救从业人员的职业获得感。

作为地方性法规,完善相关制度性设计很重要。梳理内容可以看到:建立完善财政投入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建立“120”与“110”“119”“122”等公共服务平台急救联动机制、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规范、急救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这些都是用制度化方式,推进院前医疗急救实现规范化和便利化。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省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累计出救量达584.52万次,出救总里程16245.39万公里,救治495.92万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为12.61分钟。每一次出救都是对一个个生命的挽救,每一分钟都是时速百公里的冲刺,而用法治保障院前医疗急救,就是为人民的生命安全撑好了牢固的保护伞!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