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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最好”做到更好
2022-03-30 21:10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万鹏程

自然环境的变化最直观、最可感,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面对的。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这是我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要把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与全社会的实际感受相结合起来,总结得失、推进工作,更好让全体人民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其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生态环境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首次以省域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2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87.1%、依法关停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57275家、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以上……这些数据的变化,充分体现了经济高基数、稳增长情况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江苏担当。

但对这个“最好水平”,我们应有一个清晰认识: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过分拔高成绩,因为我省在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上任务重、压力大,这个“最好”只是出于自我的评价,相对于全国和其他地区而言,有些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2021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5%,而我省为82.4%。因此,报告指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处在压力叠加、滚石上坡的关键期,这是对客观现实的辩证把握。

面对我省经济发展较快、土地开发强度偏大,又地少人密、河湖众多的基本事实,以及产业结构偏重、煤炭消费总量偏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偏高的特殊省情,如何统筹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扛起“三大光荣使命”进程中必须算好的账。

近年来,徐州重点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南京、扬州入选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常州天目湖退耕还林近3万亩,退渔还湖和恢复浅滩湿地超千亩……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扭转环境容量“超载”和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首先要千方百计“还旧账”,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蓝天、碧水、净土行动也要不断接力,统筹修复、治理和生态涵养,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扮靓美丽江苏。

所以,高质量发展决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必须严格控制污染增量。这就要“降成本”,即减少经济发展的环境成本。一方面,要向新产业、新技术要“含绿量”,坚决推进纺织、钢铁、印染、化工等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智能改造,降低单位能耗、严格污染物排放,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发挥市场和企业的主导作用,加大环保产品和技术供给,着力满足污染治理企业环保需求,降低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的处理成本等。

“生态宜居、绿色生活”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对外的名片。对于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加大新兴产业、高附加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不能仅依托区位、交通等条件,还应包含能够承载这些产业发展、适合创业生活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人文环境等。同时,良好环境也是乡村旅游、特色农业、民宿经济的依托,要在经济发展中更加重视增加绿色产值比重,让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并行不悖。

“最好”没有止境处,更好还需再努力。青山绿水间、村舍街道处,全省8000万人民不仅有更高的生态环境需求,也更需携起手来,为美丽江苏建设贡献智慧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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