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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新蓝图 奋进新征程——《江苏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解读
2021-07-04 16:10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梁明

6个部分、26条、4个项目安排表、2万6千余字,96件省级法规、34项决议决定、68个专项工作报告、29项执法检查、20项代表调研视察……《江苏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日前正式公布。

这份经过反复精心打磨的规划,为未来五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扎实有序推进立法、决定、监督、代表等工作排好了明确的时间节点,为在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中更好展现人大作为、作出人大贡献提供了系统的实施方案。

站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点上,把这份厚实的履职蓝图实施好,不仅关系着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大工作的发展,也将为江苏“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个奋斗目标:奋力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江苏样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理当在把“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事业推向新的高度、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中作出更大贡献。

规划聚焦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重点,以“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为统揽,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贯穿全篇,结合江苏发展和人大工作实际,勾勒出了“十四五”时期人大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日臻完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高;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充分彰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机制举措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走在前列的步伐更加坚实。

两个特别契合:特别注重与新时代人大工作部署要求相契合、特别注重与江苏“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相契合

为体现中央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彰显人大特色,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紧跟中央重大决策、紧贴省委部署要求,更好地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规划编制特别注重做到“两个契合”。

——接“天线”契合新时代人大工作部署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提出“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省委及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相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展开新的布局,省委娄勤俭书记对全省各级人大寄予“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江苏样板”的希望,并多次作出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召开了专工委、立法、代表、监督四个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三个意见,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规划注重与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原则要求、重要部署对标对表,与省委制定出台的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意见对标对表。同时,做到与本届人大印发实施的专项工作指导性文件衔接对接,与长期以来特别是本届以来工作过程、机制成效衔接对接。例如,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个意见中相关指导思想、重点要求、关键举措等,都在规划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接“地气”契合江苏“十四五”发展。地方立法、决定、监督、代表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四项重点工作,但除了每年制定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外,只有立法在换届时制定五年规划,而立法规划和经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存在时间上的错位,有些内容也会出现不同步不匹配的情况。围绕我省未来五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编制和实施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则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此,规划编制注重与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对接,与法治江苏建设规划等重要专项规划衔接对接。对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的15项任务即科技强省、产业体系、畅循环、促开放、数字化、乡村振兴、区域城乡协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口素质、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美丽江苏、文化繁荣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建设平安江苏,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在人大法定职责范围内都做出了相应对接安排,既实现了人大工作由年度安排向五年整体谋划安排拓展,又有利于人大工作与全省改革发展同向发力、同步协调。

三大重要作用:增强人大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

明确方向、整体推进、精准立项,才能有效发挥规划的作用,推动人大工作“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抓到底见成效”。为此,规划注重突出“三个性”。

——用好“指挥棒”增强前瞻性。从构建保障和促进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到围绕“十四五”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讨论作出决定,再到紧扣“十四五”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规划着眼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对标对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把立足当下和谋划未来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历史坐标,把握发展大势,努力增强人大工作的前瞻性导向性。例如,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深思熟虑、主动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肩负着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全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更多江苏贡献的责任。因此,规划把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作为人大围绕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不仅明确2021年就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2022年作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实施的决定,还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报告纳入此后每年监督项目,并安排适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相关决定实施情况,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凝聚合力推进这场关系长远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充分体现了规划的导向牵引“指挥棒”作用。

——练好“组合拳”增强系统性。规划围绕我省“十四五”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坚持整体谋划、统筹安排未来五年立法、决定、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有序展开、协调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例如,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是摆在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15项任务的首位专项部署。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聚焦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重点任务,结合人大职责进行系统谋划,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明确今后五年将制定修改科技进步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作出关于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听取和审议聚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报告,检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情况,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组织代表调研视察等。这些项目安排具有较强的内在联系,既各有侧重、各具特点,又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从而以“组合拳”方式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打好“关键仗”增强实效性。规划立足人大职能,聚焦重点发力,注重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关键问题的解决谋重点工作之突破,以重点之突破收带动全局之功效。基于此,对2021年至2023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分年度、项目化的明确安排,对2024年至2025年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方向性意见,把短期任务和中长期目标衔接协调起来,做到工作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统一、目标和手段相结合。尤其在具体项目安排上精谋精选、求质求效,增强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例如,围绕加强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规划在立法、监督方面都各安排了20多个项目,涵盖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物业、交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尤其项目选择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短板弱项,与人民群众关切靠得更实,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到刀刃上,把监督着力点放在推动问题解决上,务求取得实效。

四项重点职能: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决定、监督、代表工作

迈上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人大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规划按照人大主要职能,积极探索与新征程相适应的依法履职方法路径,分别对立法、决定、监督、代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推进举措。

——提高立法质效。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强化重要领域法规制度供给方面,规划提出紧紧围绕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加快经济发展领域、民生保障领域、社会治理领域、生态文明领域、文化道德领域的立法,积极推进协同立法,着力提升立法的适用性。具体到年度安排,2021年立法项目16件,2022年立法项目21件,2023年立法项目20件,2024—2025年立法项目39件。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方面,规划提出要改进立法调研工作、提高论证咨询评估听证质量等重点举措,坚持急用先行,适当加快立法进程,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在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方面,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更好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将开门立法贯穿立法全过程。

——依法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的重要途径,是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规划坚持谋大事、抓重点、求实效,把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紧扣计划预算执行与调整重要方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需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领域、加强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重要目标、强化民主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力提升决定的时效性。具体到年度安排,2021年拟作出决议决定11件,2022年拟作出决议决定10件,2023年拟作出决议决定6件,2024年至2025年拟作出决议决定7件。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等,都纳入了人大决定项目安排。规划还强调,要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保证决议决定贯彻实施。

——正确有效监督。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规划坚持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选题数量与项目分量相结合,聚焦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弱项,组织开展有力有效监督,着力提升监督的权威性。具体到年度安排,2021年拟开展监督项目24件;2022年拟开展监督项目22件;2023年拟开展监督项目23件;2024年至2025年拟开展监督项目28件。围绕提升监督质效,推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优化监督议题审议工作,打造监督工作闭环,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围绕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创新机制方式,强化监督协同,形成监督整体合力。

——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础性工作。规划强调,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构建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代表工作机构综合协调、各专工委和办事机构共同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着力提升代表工作的统筹性。重点做好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多层次、多元化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把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与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结合起来,把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与提高大会审议质量结合起来,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完善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制定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工作办法,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工作。

五个基本原则: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坚强保证

人大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规划强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性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属性,人民立场是人大工作的根本立场。规划要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汇聚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待,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规划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坚持依法履职厉行法治。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规划要求,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法治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创新是人大工作增活力、提质效、开新局的必然要求。规划提出,要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推进人大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履职机制,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时代特色、实践特色、创新特色。

六项支撑保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既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身也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既是规划的重要内容,也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支撑保障。为此,规划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化理论研究。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注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实践研究,全面提高研究工作水平。

——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讲好人大故事,讲好代表故事,提升人大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建好队伍机构。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加强人大工作机构建设,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示范效应。

——建设“智慧人大”。推进人大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挥互联网和网络信息技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代表、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制度,根据需要对规划项目安排作出动态调整、优化完善,发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分党组引领和把关作用,推动规划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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