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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征地拆迁中忙碌的人大代表工作散记
2019-09-18 08:35: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大    作者:张先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规划改造速度随之加快,与之相配套,大量的城市房屋需要征收。房屋征收工作质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大局稳定,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一直把征迁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在每年的人大代表建议中都有涉及。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实行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公正、阳光拆迁,成为了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关心的焦点之一。
  2019年初,泉山区同时启动海郑里、泰山、翟山、桃花园等四处历史房屋征收拆迁扫尾工作,计划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共安排了46名法律意识强、履职热情高、个人有激情、群众有威望的代表介入到征收现场。在这个特殊的环境里,发生了许多代表履职故事,展示了“代表盯民生、履职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近期,有机会记录了区人大代表参与辖区一个项目拆迁的全过程,也记录了一次让群众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由被动到主动满意的成功实践。
把好拆迁政策解读关
  海政里征收指挥部拟于3月9日出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参与该地征收的14位代表得知此消息后,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讨论,认为该方案如果增加征求群众意见这一个关键环节就更加完善,即方案出台前增加“事前民意关”,文件如果直接下发执行,有可能会直接引起群众的抵触情绪,产生对立面,对于后续工作有明显的不利。讨论意见形成后,参与代表联合到拆迁指挥部,明确建议尽快增加并启动征求意见的程序,该建议被及时采纳。征求意见期间,群众有了说话的机会、表态的途径,增加了政策了解的前期过程,化解矛盾于萌芽。群众王吉才事后说:“通过征求意见,增加了我们的话语权,即使我没有意见,我们心里也踏实,也体现了政府察民情、听民意的主动性。”《方案》出台后,各代表主动到征收户家中,对照老办法,延伸新政策,帮他们算细账,在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选择方面进行认真分析,适时提出建议,让他们增加了选择的空间。
主动参与全程监督
  “百姓利益无小事”,一户房产有可能就是这一家的全部家底子,如何实现多方满意顺利拆好,这是摆在参与征收的代表心中的一个心症。在这个时候,征收户有可能受到周边的情绪影响,家庭意见不一致,选房还是要货币之间的矛盾,都容易困扰着他们。本着“为民着想,为民拆迁”的理念,各位代表积极融入了这个过程,大家一致做到两个保证:在时间上,保证自始至终参与拆迁;在程序上,保证全程参与每一户的政策解读、可行性分析、房源选择、财产继承公正析产程序,协议签定,完善结清手续等程序。通过“两个保证”让征收户随时能感受到“代表在身边”。参与桃花园地块拆迁工作的区人大代表王平说:“我虽然是一名机关工作人员,但是,这时候我更重要的身份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一名人大代表,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就要监督好政府,保护好群众利益,在每个细节方面都要公正合理合法合情,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百姓切实受益。”
想方设法维护百姓利益
  涉及拆迁的王陵海政里58号楼的李伟可谓是“困难重重雪上加霜”的当事人,他自己身患肾癌,家庭失独,儿媳改嫁多年,祖孙三人全靠老伴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家庭极度困难,居住面积不到60平方米。对于这样的困难家庭,代表们是格外“关心”,每个环节都想多想细,尽可能地提供更多的方案,最后,家里初步选定的了一处安置房。一直联系陪伴的区人大代表熊玉江为了“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便邀请了几个房产方面的业务人员到了安置房实地进行了察看,发现该房当时位于整个楼房的西侧,南有高楼遮挡,影响不是太大,但是从调阅的档案中发现,西侧为待建的高层商用房,一旦建起来将严重影响采光,而这一关键环节被李伟忽视了。当熊玉江代表再次带李伟到现场,认真分析这个情况,并建议另选房源时,马上就要签定协议的李伟激动的握着熊玉江代表的手说:“太谢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的及时提醒,我一定会后悔的”,“等我上了房,第一件事就请你们几个吃饭”。
多替百姓考虑排除后顾之忧
  征收安置后,住址就要改变,孩子上学方面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部分征收户在房屋拆迁前孩子就近上学,方便顺畅,如果拆迁选择期房,所安置的期房要在三年后才能正式上房,在这期间,孩子的上学成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通过走访后,区人大代表刘圣义统计出有类似苦衷情况的群众6户。“这个问题应该是政府提前考虑并妥善解决的”,坚定这个想法后,刘圣义代表多次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经过一番努力,教育局出台了意见,对于签协议后的征收户,可以根据相关证明,小孩享受与安置房所在地同等入学的待遇。政策落地后,得到6户征收户的一致拥护。
  王强今年已经有80多岁了,孤独一人,四个子女都在外地生活,平时总是挂念生活条件较差的小儿子,拆迁时也想趁机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小儿子,但又担心其他几个子女不理解,影响家庭关系,在不知所措时,偷偷把苦衷给市区人大代表提了出来。“他们不同意,我也不拆了。”知道老人的想法后,张先义等四名人大代表与几个孩子的轮流电话,逐个沟通,又专门跑到新沂找到大儿子、到宿迁找到了大女儿,当面说出老人的心愿,耐心争取意见。经过代表们的几番沟通后,几个孩子商量,一致同意给老人一个惊喜。当几个孩子同时出现在老人家里时,老人的心病解除了,一家人在和睦的氛围中签下了协议。
国家财产一定不能流失
  “这个协议不能签”,人大代表任庆华在现场说的一句话,差点把拆迁组的人惊懵了。原来,细心的人大代表在参与拆迁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拆迁户是租赁公房,按照管理办法,其中的两户已不具备继续租赁的条件,由此,拆迁时也不应该与现租住人签定补偿协议。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当时参与征收的人员忽视了这个环节。经过与房产部门对接,让他们认真把关,仔细核对材料,认定了上述的结论。也就是说,如果与现承租人签定拆迁协议,将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人大代表挽回直接损失160余万元”,工作人员刘刚说。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