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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街道议政代表”创新填补“监督短板”
2020-12-23 15:22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施琛耀

  提起“老熟人”李斌,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荷馨苑社区的居民纷纷竖起大拇指。作为黄桥街道议政代表,社区居民几乎全都认识他,有什么事情也愿意找他反映。

  喜欢为群众琐事“操心”的李斌发现某楼盘非机动车库坡道设置不合理,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成为街道议政代表后,他积极把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很快得到了回应,后来社区第一时间招投标完成坡道改造,54个单元上百户居民因此受益。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问题的及时解决,群众的点赞肯定,得益于街道议政代表们的共同努力。 

  事实上,逐渐被苏州相城区群众熟悉接受的“街道议政代表”还是个“新生事物”。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苏州不少镇被撤改为街道,街道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只有少量的县(区)级及其以上的人大代表,从而产生了民意反映渠道、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监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础等方面的缺失。 

  为填补“监督短板”,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意见(试行)》。今年7月中旬,苏州市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在相城召开,对在全市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进行了动员部署。 

  就在这次会议上,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指出,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是推进基层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有益实践。各县市区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增强实施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取得实效,提升全市街道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对于这个创新举措,来自“原产地”的相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屈玲妮最有发言权。她告诉记者,相城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在苏州率先探索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定位”“坚持因地制宜”三项原则;紧扣“抓好指导意见制定”“抓好代表产生环节”“抓好运转环节”三个环节;围绕“构建民意表达新渠道”“构建民生问题解决新方式”“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力量”三大目标,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街道人大工委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街道人大工委议政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规范性文件,目前该制度已经在相城实现全覆盖,并且运转有序,成效显著。 

  据介绍,街道议政代表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其主要任务是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重点项目安排及执行等情况,以及群众切身利益、民生实事工程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通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对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评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一组数据更具说服力:2015年以来,相城区7个街道共产生330名议政代表,提出建议780件,办成749条,办理满意率达98%,涉及到环境污染、社区建设和管理、交通基础建设、拆迁安置等多个民生领域,真正发挥了“强监督、顺民意、促和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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